
北京离婚律师-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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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婚姻家事部负责人、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北京广播电视台《第三调解室》特邀专家律师、杂志《方圆律政》特邀嘉宾、《家和律师说家事》主编、著名婚姻和解专家律师、金牌财富规划师、多个知名机构优秀讲师、《天赋密码•情感危机化解》、《婚姻家庭与财富传承》公益讲座创始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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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平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北京-北京城区-朝阳区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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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平
2022-12-07 20:07:30
在双方斗智斗勇的模拟法庭战场,元甲律师沉着冷静、灵活应变,及时抓住对方每一个论点进行反驳,全力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淋漓尽致发挥专案组协同办案的独特优势,尽显精英律师专业风范! -
姚平
2022-12-18 21:12:49
继承案件中,我方继承人要求继承房屋而给其他继承人折价款,其他继承人不同意要折价款,坚持要求继承房屋份额,最终法院根据继承人享有的继承比例、房屋登记、房屋居住使用等情况,确定房屋归我方当事人继承所有,由我方当事人给对方折价款,判如所请。 -
姚平
2022-12-08 22:57:32
婚姻中,常见的语言暴力有两种,一种是直接的暴力沟通,如责骂、吼叫等语气不和善的沟通;一种则是冷暴力,拒绝跟你做任何沟通,不与你交流。 无论是哪种,其实都是在关闭夫妻之间的正常沟通渠道。 -
姚平
2025-02-14 15:17:50
离婚,对于很多人来说,是一个悲伤的结局,但我更愿意把它看作是一种解脱,一种重新开始的勇气🌟 好合好散,是对过去最好的尊重,也是对未来最美的期待🌻 愿他们在未来的日子里,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 -
姚平
2024-02-06 11:20:17
婚姻 生活是一场漫长的旅行,我们每个人都是独行僧。生活中美好事物很多,仰头看天、低头看海,别跟自己过不去。为了尽快远离错误的人,相信您会做出智慧的选择。北京市元甲律所专业婚姻家事律师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
姚平
2022-11-21 18:38:48
女方委托我们专门处理离婚后财产纠纷,可是遇到两个大难题,一套央产房和两套商品房都没有房产本,起诉到法院开庭时法官明确提示无法处理,经过多次努力,最终调解成功,确定了三套无房本的房产归属,客户真是特别开心。 -
姚平
2022-09-02 17:45:28
夫妻双方为了买房“假离婚”,约定孩子归男方抚养。不了男方变心,“假离婚”变真离婚。随即一场孩子争夺大战拉开帷幕。虽然变更抚养权困难重重,虽然孩子已过2周岁,没有法定情形,但在元甲律师的努力下, 最终母子团圆。 -
姚平
2022-12-01 16:11:20
父母在世的时候委托人一直照顾并同住,父母去世后其他兄弟姐妹却不认可其付出,并要求平均分割父母留下的所有财产,这样的情况下委托我们元甲婚姻家事团队,成功帮助委托人争取到五分之三的份额。 -
姚平
2024-01-22 16:35:22
抚养费通过专业人介入调解法院判决可以支持到23岁 抚养费法院判决是孩子年满18周岁,但是通过专业人介入调解,让对方支付到孩子年满23周岁,可以说是超预期达到委托人的诉求。 -
姚平
2022-11-28 20:41:15
🚩创业和婚姻都分为两个阶段 无论是创业还是婚姻,都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从0到1,这个1就是自己,这是一个找到自己的过程。 第二个阶段是从1到N,这个N就是别人,这是一个寻找合伙人或者另一半的过程。 大部分时候我们都是在找别人,却始终没有找到自己。 世界上最长的路,就是寻找自己的路。 我们总是对别人充满期待,却总是忽略了自己的成长。 如果不能找到自己,就很难找到对的人。 找到自己,搞定自己;找到别人,搞定别人。你就成功了。 -
姚平
2022-11-23 15:46:48
感谢委托人赠送的两面荣誉锦旗!离婚后财产纠纷是一大难题,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部律师团队用专业的能力和尽心尽责的态度达成了委托人全部诉求!律政佳人,所向披靡! -
姚平
2024-11-05 18:26:21
一个女人就是一朵花。有的女人像兰花,尽管每年春天,都会洁白芬芳,然而夜间的一场小雨就会使满树盛开的花朵变了颜色,花瓣破碎不堪。玉兰花矜持而脆弱,骤然开放又骤然凋谢,她的一生只有一次花季,错过一时也就错过一世。 -
姚平
2024-07-29 09:35:51
你的性格适合什么样的妆造?化妆的万能公式是什么?第89期《情感危机化解》讲座,不仅帮你解决亲密关系的情感问题,还有专业造型老师现场示范化妆、服饰搭配教程,让你更加了解自己/他人,学会懂TA的相处模式,还能成为美妆达人,让你遇见更好的自己! -
姚平
2022-12-08 17:02:31
🚩手机录音遗嘱有效吗? 录音遗嘱,是指遗嘱人口述内容并用录音器材录制保存的遗嘱。现如今,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已很少用到录音机,普通家庭也很少拥有专业的录音设备,常用的录音工具变成了手机。手机录音遗嘱是否有效,要看其是否满足法律规定的录音遗嘱的生效要件。 《民法典》第1137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由此可见,法律并没有对录音设备作出专门的规定,因此用什么设备录音并不重要。通过手机录音订立遗嘱的,切记见证人也要在录音中说明自己的姓名和当天的日期,否则视为没有见证人,该份录音遗嘱无效。